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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技术规程
发布时间:2002年7月25日
实施时间:2002年9月1日
发布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
4
生产管理措施
4.1
播种前准备
4.1.1
品种选择
选用抗病、优质丰产、抗逆性强、适应性广、商品性好的品种。
种子质量:种子纯度≥92%,净度≥85%,发芽率≥80%,水分≤10%。
4.1.2
整地
早耕多翻,碎土耙平。耕地的深度根据品种而定,一般耕作的深度在25cm~30cm。
4.1.3
基肥
遵照NY/T
496,根据土壤肥力和当地推荐的施肥措施,确定相应的施肥量和施肥方法。基肥量应占总肥量的70%以上。
4.1.4
作畦
方式因地区、土壤、品种等条件而异。但土层较薄、多湿时,宜作高畦,高畦畦宽50cm,畦高15cm~20cm,畦两种两行。
4.2
播种
4.2.1
播种量
条播;一般每667m2用种量为0.8kg~1.0kg。撒播:每667m2用种量为1.5kg~2.0kg。
4.2.2
播种方式
条播或撒播。高畦条播,平畦条播或撒播。条播行距15cm~20cm,深约2cm~3cm;撒播,先将种子撒播于平整的畦面上,再以细土覆盖、镇压。
4.3
田间管理
4.3.1
间苗和除草
幼苗期间应进行2次~3次间苗和中耕除草。当幼苗2片~3片真叶时,进行第一次间苗,保持株距3cm,并结合行间浅耕除草松土。当幼苗3片~4片真叶(苗高10cm左右)时,进行第二次间苗,苗距6cm左右;在5片~6片真叶时进行定苗,去除过密株、劣株和病株,保持株距12cm~15cm,每667m2留苗3.5万~4.0万株,同时中耕除草一次,除草剂可用百草枯,具体使用方法见产品标签。中耕除草的同时,把畦沟的土壤培于畦面。
4.3.2
浇水
从播种至出苗时间较长,应连续浇水,保持土壤湿润。
4.3.3
追肥
4.3.3.1
应根据土壤肥力和生长状况确定追肥时间
胡萝卜一般追肥二次,在定苗后进行第一次追肥,偏施氮肥、氮磷钾复合肥15kg;在肉质根膨大期进行第二次追肥,偏施磷钾肥、氮磷钾复合肥30kg。施肥时,于垄肩中下部开沟施入,然后覆土。收获前20天内不应使用速效氮肥。
4.3.3.2
选用的肥料应达到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,以满足无公害食品胡萝卜对肥料的要求。
4.3.3.3
不应使用工业废弃物、城市垃圾和污泥。不应使用未经发酵腐熟、未达到无害化指标的人畜粪尿等有机肥料。
4.4
病虫害防治
4.4.1
农业防治
合理布局,实行轮作倒茬,清洁田园,加强中耕除草,降低病虫源数量。
4.4.2
药剂防治
4.4.2.1
药剂使用的原则和要求
4.4.2.1.1
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、剧毒、高残留的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品种
禁止使用的高毒、剧毒农药品种有:甲胺磷、甲基对硫磷、对硫磷、久效磷、磷胺、甲拌磷、甲基异柳磷、特丁硫磷、甲基硫环磷、治螟磷、内吸磷、克百威、涕灭威、灭线磷、硫环磷、蝇毒磷、地虫硫磷、氯唑磷、苯线磷、六六六、滴滴涕、毒杀芬、二溴氯丙烷、杀虫脒、二溴乙烷、除草醚、艾氏剂、狄氏剂、汞制剂、砷、铅类、敌枯双、氟乙酰、胺、甘氟、毒鼠强、氟乙酸钠、毒鼠硅等农药。
4.4.2.1.2
使用化学农药时,应执行GB
4286和GB/T
8321(所有部分)相关标准。
4.4.2.1.3
合理混用、轮换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机制或具有负交互抗性的药剂,防止和延迟病虫害抗性的产生和发展。
4.5
采收
当肉质根充分膨大成熟并且达到无公害蔬菜的要求时,即可采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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