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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芦笋生产技术规程

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04年1月7日  实施时间:2004年3月1日

        发布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

4、产地环境
  露地生产,产地环境应符合 NY 5010 的规定。选择地势平坦、排灌方便、土层深厚、土质疏松、富含有机质、保水、保肥性好的壤土或沙壤土,不与百合科作物连作。
  保护设施生产,产地环境应符合 NY 5294 的规定。

5生产技术
5.1  品种选择
  选用抗()病、优质丰产、抗逆性强、适应性广、商品性好的杂交一代种子或组培苗。种子纯度≥95%,净度≥97%,发芽率≥80%,水分≤8%。

5.2  育苗
5.2.1  种子处理
  
75%百菌清 (可湿性粉剂) 800倍溶液消毒2h种子冲洗后在25℃~28℃水中浸泡36h,中途冲洗1次~2次,同时换水。

5.2.2  催芽
  种子吸胀后于25℃~28℃条件下保湿催芽,每天用清水洗1次~2次。种子20%~30%露白后即可播种。

5.2.3  育苗方式
  用营养钵育苗。营养土一般用过筛非种植芦笋的客土和腐熟有机肥配制而成,客土和腐熟堆肥或厩肥的比例为3:l(以体积计).营养钵要求高7cm10cm,上口径7cm10cm

5.2.4  播种
  播种头天将营养钵浇足底水,播种时先在营养钵中间扎一个小孔,再将单粒已萌动种子播人小孔,随即盖上营养土,厚度为1.5cm2cm

5.2.5  苗期管理
  播种后要充分浇水,苗期土壤相对湿度宜保持在60%~70%。出苗后可适量施用速效氮肥提苗,防止烧苗。应勤拔除营养钵内杂草,注意防治病虫害。

5.3  种植沟
  开沟前种植地应深耕整平。按5.4.2行距开40cm宽、40cm深种植沟。种植沟宜南北向开挖,挖沟时上、下层泥土应分开,回填时将上层熟土与基肥分层填人种植沟。种植沟整成中间高、两边挖的小拱形,移栽前浇水沉实,以备定植。多雨地区应以起垄为主,大田四周开50cm深围沟,防止汛期日间积水,干旱地区可采取保墒措施。

5.4  移栽
5.4.1  移栽时间
  一般播种后60d80d,当营养钵内实生苗或组培苗长至3支~5支地上茎5根~8根贮藏根时带营养土移栽。可早春播种,晚春移栽,也可秋季播种,春季移栽。

5.4.2  种植密度
  绿芦笋行距130Cm140cm或宽窄行种植 (宽行140cm150cm、窄行50cm60cm),株距25cm30cm;白芦笋行距170cm180cm、株距25cm30cm。绿芦笋每667m2用苗1 500株~2 500株,白芦笋每667m2用苗1 200株~l 500株。

5.4.3 移栽方法
  移栽前将苗按大小分级,壮苗和弱苗分开带土移栽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栽植深度宜5Cm15Cm,移栽后浇水沉实沟面。   

5.5  田间管理 
5.5.1  留母茎
  根据不同采收方式、笋龄、时期和根盘大小适量留母茎,一般每株留母茎3支~5支。留母茎采笋时,田间可打木桩并用绳子将植株固定或适时打顶,以防倒伏。

5.5.2  培垄
  采收白笋时春季嫩茎长出地面前视土温情况分次培土。土垄应上窄下宽,上宽30cm45Cm,卜宽45cm60cm,高度25cm30cm

5.5.3  中耕除草
  结合追肥中耕除草,保持土壤疏松。中耕时应避免伤及地下嫩茎和根系,适量覆土。

5.5.4  整枝清园
  留母茎前、采笋期间及冬季地上部枯萎后应及时将病枯枝及残茬拔除,并带离芦笋地集中烧毁。

5.5.5  水分管理
  浇水应根据作物生育期、降雨、土质、地下水位、空气和土壤湿度状况而定
.

5.5.5.1  幼苗期
  移栽后及时浇水。幼苗期根浅,需水量小,浇水应遵循“少浇勤浇”的原则。土壤相对湿度宜保持在60%左右。

5.5.5.2  采笋期
  留母茎时土壤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0%左右。留母茎采笋时土壤相对湿度宜在70%左右。采收白芦笋或留母茎前采收绿芦笋时,土壤相对湿度宜在60%左右。

5.5.5.3  休眠期
  植株休眠前浇一次透水,北方应培土高10cm、宽30cm,南方应防止田间积水。

5.5.6  施肥
5.5.6.1  施肥原则
  NY/T 496执行。不使用工业废弃物、城市垃圾和污泥。不使用未经发酵腐熟、未达到无害化指标、重金属超标的人畜粪尿等有机肥料。

5.5.6.2  施肥方法
  667m2在种植沟内施无害化达标腐熟农家肥3 000kg5 000kg和氮、磷、钾复合肥50kg左右作基肥。追肥根据土壤肥力、生育时期和生长状况而定,苗期注意平衡施肥,采笋期不应使用速效氮肥。每年冬季采笋结束后,应及时追施基肥,每667m2施腐熟农家肥3 000kg4 000kg和氮、磷、钾复合肥50kg左右。

6病虫害防治
6.1  防治原则
  按照“预防为主,综合防治”的植保方针,坚持以“农业防治、物理防治、生物防治为主,化学防治为辅”的无害化治理原则。

6.2  防治方法
6.2.1  农业防治
  选用抗()病优良杂交一代品种;因地制宜,避雨栽培,留茎换茎;清洁田园,及时清除病株残茬;保持田间通风透光,加强中耕除草,合理施肥,降低病虫源数量;培育无病虫害壮苗。

6.2.2  物理防治
6.2.2.1  设施栽培
  在通风口用防虫网封闭,夏季覆盖防虫网并用塑料薄膜盖顶,进行避雨、防虫栽培,减轻病虫害的发生。

6.2.2.2  黄板诱杀
  设施内悬挂黄板诱杀蚜虫等害虫。黄板规格
25cm×40cm,每667m2悬挂30块~40块。

6.2.2.3  杀虫灯诱杀害虫
  利用频振杀虫灯、黑光灯、高压汞灯、双波灯诱杀害虫。

6.2.3  生物防治
  积极保护天敌,采用Bt杀虫可湿性粉剂800倍液防治害虫。

6.2.4  药剂防治
6.2.4.1  药剂使用的原则和要求

6.2.4.1.1  可以使用本标准推荐以外的药剂,使用药剂防治应符合 GB 4285 GB/T 8321 (所有部分)的要求。使

    用化学农药时,应合理混用、轮换、交替用药,防止和推迟病虫害抗性的产生和发展。

6.2.4.1.2 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、剧毒、高残留的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品种。禁止使用的高毒、剧毒农药品种

    有:甲胺磷、甲基对硫磷、对硫磷、久效磷、磷胺、甲拌磷、甲基异柳磷、特丁硫磷、甲基硫环磷、治螟磷、内吸磷、克百威、涕灭威、灭线磷、硫环磷、蝇毒磷、地虫硫磷、氯唑磷、苯线磷、六六六、滴滴涕、毒杀芬、二溴氯丙烷、杀虫脒、二溴乙烷、除草醚、艾氏剂、狄氏剂、汞制剂、砷、铅类、敌枯双、氟乙酰胺、甘氟、毒鼠强、氟乙酸钠、毒鼠硅等农药。

6.2.4.2  主要病害防治

    茎枯病防治宜在母茎新枝展开前开始,每隔3d7d施用40%多菌灵超微粉500倍~600倍;75%百菌清可湿性粉剂600倍液;50%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600倍液;70%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600倍液;0.4%波尔多液(0.2kg硫酸铜+0.2kg生石灰+50kg)喷雾或涂抹母茎防治。褐斑病的防治可参照茎枯病的防治方法。枯萎病可在发病初期用40%多菌灵超微粉500倍~600倍,喷雾或灌蔸防治。

6.2.4.3  主要虫害防治

    斜纹夜蛾在初孵幼虫期用90%敌百虫1 000倍液、80%敌敌畏乳油1 000倍液、20%氰戊菊酯乳油3 000倍~4 000倍液、10%氯氰菊酯乳油3 000倍液,或25%灭幼脲悬浮剂3 000倍~4 000倍液防治;地老虎用90%敌百虫50g加水250g500g喷拌碎青菜3kg毒杀;蓟马用40%乐果乳油1 000倍液或10%吡虫啉可湿性粉剂3 000倍~4 000倍液喷雾;金龟子幼虫(蛴螬)和金针虫幼虫667m250%辛硫磷乳油250mL40.7%毒死蜱乳油200mL,对水500kg灌蔸防治;菜青虫用20%氰戊菊酯乳油3 000倍~4 000倍液、10%氯氰菊酯乳油,或2.5%溴氰菊酯乳油3 000倍液喷雾防治。

7采收
  根据不同栽培方式适时、适量采收。白芦笋应在出土前避光采收,绿芦笋应在出土后至笋头散开前采收。采收后应放于阴凉处并在2h内送往加工厂。

8、生产档案
8.1 应建立生产技术档案。
8.2 应记录产地环境、生产技术、病虫害防治、采收等相关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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