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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

发布时间:2002年7月25日  实施时间:2002年9月1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

 

要求

4.1 

    应符合GB 5749规定。

4.2  主料

    除桉、樟、槐、苦楝等含有害物质树种外的阔叶树木屑;自然堆积六个月以上的针叶树种的木屑;稻草、麦秸、玉米芯、玉米秸、高梁秸、棉籽壳、废棉、棉秸、豆秸、花生秸、花生壳、甘蔗渣等农作物秸秆皮壳;糖醛渣、酒糟、醋槽。要求新鲜、洁净、干燥、无虫、无霉、无异味。

4.3  辅料

    麦麸、米糖、饼肥(粕)、玉米粉、大豆粉、禽畜粪等。要求新鲜、洁净、干燥、无虫、无霉、无异味。

4.4  覆土材料

4.4.1  泥炭土、草炭土。

4.4.2  壤土

    符合GB 156184对二级标准值的规定。

4.5  化学添加剂

    参见附录A

4.6  栽培基质处理

    食用菌的栽培基质,经灭菌处理的,灭菌后的基质需达到无菌状态;不允许加入农药。

4.7  其他要求

    参见附录B

 

    A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表A.1  食用菌栽培基质常用化学添加剂种类、功效、用量和使用方法

添加剂种类

使用方法与用量

尿素

补充氮源营养,0.1%0.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硫酸铵

补充氮源营养,0.1%0.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碳酸氢铵

补充氮源营养,0.2%0.5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氰氨化钙(石灰氮)

补充氮源和钙素,0.2%0.5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磷酸二氢钾

补充磷和钾,0.05%0.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磷酸氢二钾

补充磷和钾,用量为0.05%0.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石灰

补充钙素,并有抑菌作用,1%5%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石膏

补充钙和硫,1%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碳酸钙

补充钙,0.5%1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
 

    B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允许使用的化学药剂(资料性附录)

B.1  高毒农药

   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》,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,食用菌作为蔬菜的一类也应完全参照执行,不得在培养基质中加入。高毒农药有三九一一、苏化203、一六○五、甲基一六○五、一○五九、杀螟威、久效磷、磷胺、甲胺磷、异丙磷、三硫磷、氧化乐果、磷化锌、磷化铝、氰化物、呋喃丹、氟乙酰胺、砒霜、杀虫脒、西力生、赛力散、溃疡净、氯化苦、五氯酚钠、二氯溴丙烷、四○一等。

B.2  混合型基质添加剂

    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或成分不清的混合型基质添加剂。

B.3  植物生长调节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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