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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
发布时间:2002年7月25日
实施时间:2002年9月1日
发布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
4
要求
4.1
水
应符合GB
5749规定。
4.2
主料
除桉、樟、槐、苦楝等含有害物质树种外的阔叶树木屑;自然堆积六个月以上的针叶树种的木屑;稻草、麦秸、玉米芯、玉米秸、高梁秸、棉籽壳、废棉、棉秸、豆秸、花生秸、花生壳、甘蔗渣等农作物秸秆皮壳;糖醛渣、酒糟、醋槽。要求新鲜、洁净、干燥、无虫、无霉、无异味。
4.3
辅料
麦麸、米糖、饼肥(粕)、玉米粉、大豆粉、禽畜粪等。要求新鲜、洁净、干燥、无虫、无霉、无异味。
4.4
覆土材料
4.4.1
泥炭土、草炭土。
4.4.2
壤土
符合GB
15618中4对二级标准值的规定。
4.5
化学添加剂
参见附录A。
4.6
栽培基质处理
食用菌的栽培基质,经灭菌处理的,灭菌后的基质需达到无菌状态;不允许加入农药。
4.7
其他要求
参见附录B。
附
录
A
表A.1 食用菌栽培基质常用化学添加剂种类、功效、用量和使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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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剂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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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方法与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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尿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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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氮源营养,0.1%~0.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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硫酸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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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氮源营养,0.1%~0.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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碳酸氢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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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氮源营养,0.2%~0.5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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氰氨化钙(石灰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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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氮源和钙素,0.2%~0.5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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磷酸二氢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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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磷和钾,0.05%~0.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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磷酸氢二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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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磷和钾,用量为0.05%~0.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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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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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钙素,并有抑菌作用,1%~5%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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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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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钙和硫,1%~2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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碳酸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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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钙,0.5%~1%,均匀拌入栽培基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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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
录
B
不允许使用的化学药剂(资料性附录)
B.1
高毒农药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》,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,食用菌作为蔬菜的一类也应完全参照执行,不得在培养基质中加入。高毒农药有三九一一、苏化203、一六○五、甲基一六○五、一○五九、杀螟威、久效磷、磷胺、甲胺磷、异丙磷、三硫磷、氧化乐果、磷化锌、磷化铝、氰化物、呋喃丹、氟乙酰胺、砒霜、杀虫脒、西力生、赛力散、溃疡净、氯化苦、五氯酚钠、二氯溴丙烷、四○一等。
B.2
混合型基质添加剂
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或成分不清的混合型基质添加剂。
B.3
植物生长调节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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