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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菜类蔬菜的无公害标准

·1范围
·2规范性引用文件
·3术语和定义
·4要求
·5试验方法
·6检验规则
·7标志
·8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
大白菜生产技术规程

·1范围
·2规范性引用文件
·3生产技术措施
附录
·A 无公害大白菜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
·B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
·C 有机肥料无害化卫生标准
 
 



 

白菜类蔬菜的无公害标准

发布时间:2001年9月3日  实施时间:2001年10月1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

标志

7.1  包装上应明确标出无公害食品标志。

7.2 

       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、产品的标准编号、商标、生产单位名称、详细地址、产地、规格、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,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、完整、准确。

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
8.1  包装

8.1.1 

        用于产品包装的容器如塑料箱、纸箱等须按产品的大小规格设计,同一规格必须大小一致,整洁、干燥、牢固、透气、美观、无污染、无异味,内壁无尖突物,无虫蛀、腐烂、霉变等,纸箱无受潮、离层现象。塑料箱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。

8.1.2  按产品的规格分别包装,同一包装内的产品需摆放整齐紧密。

8.1.3  每批产品所用的包装、单位质量应一致。

8.1.4  包装检验规则

    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,每件的质量应一致,不得低于包装外标志的质量。根据整齐度计算的结果,确定所抽取样品的规格,并检查与包装外所示的规格是否一致。

8.2  运输

    运输前应进行预冷,运输过程中要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,注意防冻、防雨淋、防晒、通风散热。

8.3  贮存

8.3. 1  贮存时应按品种、规格分别贮存。

8.3.2  贮存温度:0℃~1℃。

8.3.3  贮存湿度:空气相对湿度应保持在90%~95%。

8.3.4  库内堆码时应保证气流均匀流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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